企業注冊申請商標的‘顯著性’知多少?廣州正穗商標注冊代辦來和你分析一下2018年常見的各類商標申請,讀完對于您公司注冊商標也有很大的認知!
何為“商標”?
相信在大部分人眼里,商標就是一個LOGO或者一個品牌。
準確的說,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采用的,用于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聲音、顏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性的標志。
何為“顯著性”?
顯著性是指商標所具有的標示企業商品或服務出處并使之區別于其他企業之商品或服務的屬性。顯著性又分固有顯著性與獲得顯著性,其中,固有顯著性是指商標標志不能被合理地理解為是對其所附著商品的描述或裝飾,消費者會自動將這種標志視為商品出處的表征;獲得顯著性是指商標貼附于商品之上,投入市場所產生的顯著性。
傳統的商標理論將商標分為以下五類:臆造商標、隨意商標、暗示商標、描述性商標、通用名稱。
1、臆造商標:非現有的文字、詞匯所構成的無特定含義的商標。
例如:“施樂”、“戴爾”、“海爾”等
臆造商標屬于固有顯著性最強的商標,可直接作為商標注冊。
2、隨意商標:由社會中現有的詞匯構成的商標
例如:“鱷魚”作為商標用于皮鞋或衣服上
隨意商標也具有較強的顯著性,可作為商標注冊。
3、暗示商標:由常用詞匯構成,它與商品沒有直接聯系,但以隱喻、暗示的手法提示商品的某一屬性或特點,與所使用的商品之間存在一定的聯系。
例如:將“悍馬”作為商標用于車輛上
暗示商標固有顯著性相對前面兩種較弱,也能作為商標注冊。
4、描述性商標:直接描述商品特點的詞匯
例如:“真好喝”作為商標用于飲料上
因為消費者容易將描述性商標認為是對商品特征的描述,無法直接識別為商標,故不具備固有顯著性,一般不能作為商標注冊使用。
5、通用名稱:通常用于稱呼某種商品的名稱
例如:“汽車”作為商標用于汽車產品上
通用名稱不具備顯著性,因此不能作為商標注冊使用。
綜上所述,廣州正穗知識產權代理得出一般具備顯著性商標的是臆造商標、隨意商標和暗示商標。事實上,任何詞匯都不是天生就具備顯著性,均是在后天的使用中獲得,“描述性商標”若在長期的商品行銷中擁有了顯著性,即獲得顯著性,也可作為商標注冊使用并受到保護。所以大家在做商業規劃及品牌命名時,需結合企業自身文化及商標自有屬性合理選擇商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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