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宋曉明在“4?26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之際接受了記者專訪。他表示,中國法院始終倡導誠實信用原則,保護在先權利,遏制惡意搶注,維護商標注冊申請和授權的良好秩序。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知識產權審判的重要作用日益凸顯,涉外知識產權案件也越發多見。2016年,全國地方法院分別審結涉外知識產權一審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1,667件和2,078件,而該數字在2012年分別為1,429件和1,127件。
“盡管最高法院未對近幾年來全國法院涉外知識產權糾紛進行專題調研,但根據現有統計數據,涉外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在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中的比重高于涉外案件在所有民事案件中的比重。同時,在授權確權類知識產權行政案件中,涉外案件更是居高不下。”宋曉明說。
比如,2016年全國地方法院審結知識產權行政一審案件6,250件,其中,審結涉外知識產權行政一審案件2,078件,其中商標注冊1,868件,專利176件,分別涉及美國、法國、英國、德國、日本等國家。
宋曉明指出,在中國法院處理涉外知識產權案件中,國外知識產權權利人最為關注的應當是商標惡意搶注問題。
從被搶的對象來看,主要包括搶注他人(既包括國內權利人,也包括國外權利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將他人的注冊商標惡意搶注在非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上,搶注他人的商號、名人姓名以及搶注作品名稱、文學藝術作品中虛擬人物的名稱和樓盤、場館、風景名勝文化古跡名稱等。
“搶注人通過高價轉讓搶注商標、提起商標侵權訴訟要求高額賠償、使用搶注商標即搭便車等方式獲利,極大地擾亂了商標注冊申請和使用秩序,給誠信經營者造成了不必要的成本和障礙。”宋曉明說。
為此,中國2013年商標法修改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遏制惡意搶注,在商標法總則中明確增加了“申請商標注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這一規定。
同時,最高法院也非常重視此類問題,制定了相關的司法解釋。2017年3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倡導誠實信用原則,強調保護在先權利,避免惡意搶注,維護商標注冊申請和授權的良好秩序。
另外,最高法院還通過具體案件的裁判或通過典型案例的發布來明確制止惡意搶注的具體規則。比如,最高法院去年審結的“喬丹”商標系列行政案件,就體現了對美國著名球星邁克爾?喬丹姓名權的保護。需要強調的是,根據中國商標法的規定,對于違法損害他人在先合法權益而搶注的商標,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請求宣告無效的,應當在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提出,這是盡快穩定商標注冊和使用秩序的需要。但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權利人不受五年的限制,突顯對惡意搶注遏制和對馳名商標加大保護的力度。
除惡意搶注商標之外,國外知識產權權利人對商業秘密保護、濫用知識產權形成的壟斷糾紛也都給予了關注。
宋曉明告訴記者,無論審理國內還是涉外的知識產權案件,中國法院遵循國民待遇原則和平等保護原則。“在涉外知識產權糾紛中,嚴格依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既不能因涉外案件的敏感性而給予外國當事人以超越法律的特別待遇,也不能以保護國家利益為名而實行地方保護和行業保護。外國當事人有勝訴、也有敗訴,這是根據具體案件情況決定的,不能因為外國當事人在個案中敗訴,就認為法院不保護外國當事人。”他補充說道。
平等保護之余,中國法院堅持公開審判和司法透明原則,通過微博、庭審直播等方式回應社會關切,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5年4?26期間,最高法院邀請了駐華使節、在校學生和專家學者旁聽了美國禮來公司訴江蘇華生公司發明專利侵權案件。2016年4?26期間,最高法院組成由大法官陶凱元副院長擔任審判長的五人合議庭公開審理了再審申請人美國著名球星喬丹與被申請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一審第三人福建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標注冊爭議行政糾紛10件系列案件。新華社、中央電視臺、人民網、中國法院網、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新浪網等有關新聞、網絡媒體對本案庭審進行了宣傳報道或庭審直播,在國內外引起廣泛關注。
盡管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專業技術性問題還很多,最高法院都在積極努力地探索、研究和解決。對于技術事實認定難的問題,人民法院積極探索運用技術調查官、專家輔助人、專家咨詢、司法鑒定等多元化方式努力查明技術事實。
“另外,我們也在通過專業培訓、研討和案例指導,提高知識產權法官審理和裁判涉外知識產權糾紛的能力。”宋曉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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